1、危险驾驶罪上国家公安网吗
危险驾驶罪,若认定为犯罪行径,其有关信息将会被纳入至国内公安互联网中的违法犯罪信息库中。这是出于维护社会大众安全与需要与司法跟进记录的考量。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并不是所有种类的危险驾驶行为都将被视为犯罪行为,仅在达到了国内刑法所规定的法定标准状况下,比如醉驾、特别紧急的超速行驶等,才大概面临刑事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驾机动车辆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紧急超越额定乘员载客,或者紧急超越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根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危险驾驶罪什么状况能判缓刑
关于危险驾驶罪是不是可以获得缓刑的判决,需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达成。
具体来讲,被断定为拘役或低于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者,并且其所犯之罪行程度轻微、有明显的悔过之心与并无第三推行犯罪行为的风险等三项条件的,就大概被宣布缓刑。
对于其中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人与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更是应该给予缓刑的待遇。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重大不好的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参考犯罪状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场合,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假如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实行。
3、危险驾驶罪是哪一客体犯罪
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核心利益为公众安全,这意味着它涉及到海量个体的生命、人身与国家或私人财产的重大安全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公众安全无疑是极其要紧的法益之一。比如,醉酒后驾驶车、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因为其极高的潜在风险,极易引发紧急的交通事故,从而对无辜的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乃至国家和私人财产构成紧急威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断定,需要全方位权衡行为人的主观过失、驾驶行为的危险系数、与由此产生的实质损害结果等多方面原因。此种犯罪的设立宗旨在于预防并尽量地降低由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大事故,以保障公众安全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危险驾驶罪若认定为犯罪,其信息将纳入公安互联网中的违法犯罪信息库,以维护社会安全与司法记录。但并不是所有危险驾驶行为均视为犯罪,仅当达到刑法规定的法定标准,如醉驾、紧急超速等,才可能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