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寻衅滋事算什么罪行行为
寻衅滋事乃是一种肆意践踏社会安定和谐之法律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它总是以毫无缘由地对别人进行暴力攻击、无理取闹、恶意追逐、言语侮辱、恐吓威胁、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与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等方法来展示。这种行为所蕴含的主观恶意及对社会导致的不好的影响都极为紧急。在司法实践过程之中,对于这种行为的紧急程度将依据其行为的性质、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所导致的损失及影响等多方面原因进行全方位评估与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纠集别人多次推行前款行为,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寻衅滋事算前科吗
若因触犯寻衅滋事罪行遭到刑事法令制裁并实行刑罚者,其所涉及之犯罪纪录将被计入“前科”范畴。应该注意的是,前科这一术语一般指向于个人历史上的刑事犯罪记录档案,这类犯罪档案一般会被保存在公安机关与其他有关政府机构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便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紧急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秩序紧急混乱的。
纠集别人多次推行前款行为,紧急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寻衅滋事算犯不犯法
故意滋事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国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具体条约,凡存在下述所列其中任何一种行为者,都将面临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与低于五百元人民币的缴纳罚款的行政处罚;若情节特别严峻者,则会被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同时还需承担低于一千元人民币的缴纳罚款的责任:(1)纠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2)对别人进行追逐、拦截的行为;(3)强行索取、占有或任意破坏、侵占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4)其他种类的故意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违法违纪,破坏社会安定,常表现为无因暴力、无理取闹、恶意追逐、侮辱恐吓、强索财物、破坏公私财产及公共秩序混乱。其主观恶意深重,社会干扰恶劣。司法实践中,将综合行为性质、情节、损失及影响等多方面评估其紧急性。